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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结合创先争优深入加强价格系统政风建设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物价局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价格系统政风建设,省物价局引入和强化外部监督机制,在全省价格部门开展聘任义务政风监督员工作。与此同时,省物价局又推出新的自我加压的工作举措。在近日举行的义务政风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全省价格系统政风建设座谈会上,省物价局向社会郑重公布政风建设七项公开承诺,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这七项公开承诺是:
    一、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服务民生工程,加强价格监管,履行行政职能,认真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严格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落实行政审批责任制。正确履行价格行政执法职责,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公示牌等形式,公开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向社会提供价格信息服务,宣传价格工作动态。
    四、加强政务“窗口”建设,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建立政务“窗口”首席代表制度,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八公开”制度,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的工作条件,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办事效率。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建设制度。坚持特事特办、要事要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做到不推逶、不怠慢,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六、建立价格投诉平台,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向社会公布价格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及时受理群众的价格投诉。建立价格投诉的登记、受理、查处、反馈等工作机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七、执行廉洁从政规定,树立良好公众形象。严格执行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