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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派出5个督导组分赴24个厅直单位开展工作

 

为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近日,省司法厅派出5个督导组分赴全省24个省直监狱、劳教(戒毒)单位和警官培训中心开展督导工作。

在第一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中,省司法厅(含厅直系统)党员数最多、党组织数最多和下属单位最多。共有党员12876名,基层党组织887个,其中党委73个,党总支22个,党支部792个,分布在机关、事业单位、监狱、劳教(戒毒)所、学校、律师协会(事务所)、公证处等多种行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的精神和厅党委的工作部署,抓好分类指导,提高活动针对性,确保活动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省司法厅研究决定,厅分管或联系领导负责对省监狱管理局、劳教(戒毒)管理局和警官学院的督导工作,同时派出5个督导组分赴其他厅直系统单位,督导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每个督导组由正、副组长各1名和1名组员共三人组成,组长由监狱劳教(戒毒)系统正处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部分监狱、劳教(戒毒)所纪委书记担任。督导组成员都是精心挑选的党性强、作风好、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为下一步开展好督导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为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工作,省司法厅还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制定印发了《督导组工作手册》,明确督导组工作职责、主要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省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