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条例》 着力做好“四个提升”
高 奎
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贯彻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的基本规章和依据,是全面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动力。学习贯彻新《条例》,必须着力做好“四个提升”,不断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
一、提升认识,增强做好党建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机关党的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从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要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的责任重大。新时期党的建设就是“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建设什么样的党”就是要“建设一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富有活力、团结和谐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党”就是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把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来提出,这是党在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不断完善和提高认知的结果,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丰富和发展。党建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实践中要进一步深化、强化这一观念、理念,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要充分认识到机关党建的重要地位。机关党建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建设总体格局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担负着重大责任。进入新世纪以来,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我们党所处历史方位、肩负使命发生深刻变化,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状况发生深刻变化,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前所未有。党面临着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考验,加强党的建设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艰巨。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 2010年6月中共中央重新修订了《条例》,2011年7月省委研究出台了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实施办法,阜阳市委对机关党建工作也非常重视,对贯彻落实新《条例》酝酿制定文件,这些为做好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几年来,阜阳市直工委带领、引导市直党务干部,着力解决对机关党建工作地位、作用及重要性的认识问题。实践证明,认识问题是抓好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阜阳市直工委和市直党建工作多年来的成绩是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不断取得的。今后还继续深化和强调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三要充分认识到机关党建“走前头”的重任。党的十七大提出了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新形势下的机关党建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胡总书记作出了“机关党建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的重要指示,中央部署了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一系列重要工作。这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党的建设特别是机关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为我们做好机关党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修订颁布的《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为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机关党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必将进一步推动中央关于党的建设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机关党的工作创新发展、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
二、提升思路,着力创造性地开展机关党建工作
《条例》第一次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对机关工委的职责作出了统一规定,明确了机关工委的9项职责,明确了发展机关党内基层民主的基本要求、方法途径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产生方式,完善了机关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主要方法。作为市委的工作部门,结合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感到在思路上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一定要牢牢抓住。
一是要充分运用好《条例》。《条例》是一个权威性、法规性的工作依据。《条例》的修订和实施,使党务干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党务工作正步入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党务干部可以更大胆、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要把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纳入《条例》的轨道,使各项党建工作都在《条例》的规则之中有序运转;党务工作者都在《条例》的规定之内履职尽责;各个工作环节都在《条例》的规定之下相互衔接;真正树立起《条例》应有的权威,克服随意性和盲目性。
二是一定要抓结合点。机关各级党组织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把贯彻落实《条例》与做好当前机关党建的重要工作结合起来,抓好各项部署的落实工作。既要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部门的业务工作来开展,又要注意与创先争优、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文明创建、效能建设、普法用法等多项工作相互结合、相互促进。
三是必须创新工作载体。党务工作要抓载体、搭平台,开展好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找准依附点、支撑点,使活动具体化、形象化、生动化。在形式与内容协调统一的基础上,不断在内容的表现形式上与时俱进、出新出彩。要结合新的形势、新的内容赋予新的方式,使机关党的工作进一步符合时代的要求和机关工作实际,要用现代手段和科学方法开展党的工作,推广和运用网络等先进技术,进一步拓展机关党建工作空间,使机关党建工作体现时代要求,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符合机关业务工作的实际。
四是坚持抓好队伍建设。要深刻领会《条例》对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新要求,以提高素质能力为重点,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充满活力的机关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队伍。要切实抓好党务干部学习培训工作。党务公开、“三会一课”、党员发展、党组织换届等应知应会的党务理论一定要掌握,在此基础上才可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提升标准,推动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要对照党的各项规定、制度,以落实党的各项规定、制度来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和标准。
第一,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地方党委、机关工委、部门党委(党组)要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负总责、党组(党委)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党委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机关工委在发挥好统筹领导的作用,真正使机关党建工作的开展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第二,完善考核综合评价体系。近年来,阜阳市直工委一班人按照市委的要求,带领市直广大党员、干部团结协作,勤奋务实,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当前,市直机关党建工作总体上是好的,但发展不平衡、质量有差别。为进一步学习贯彻《条例》,阜阳市直工委自2010年以来,已在市直单位中开展了“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示范性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室”、“共产党员示范岗”审报评比活动等。在学习考察外地党建工作考核考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市直单位实际,阜阳市直工委正着手开展党建工作“星级评定”、“达标升级”活动。根据党建工作的质量和完成情况,对市直单位授予不同星级的匾牌。通过活动,使党务干部有压力有动力、有目标有干劲,在市直单位着力形成比学赶超、争创佳绩的工作氛围和工作局面,推动市直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督促检查是促进工作落实的有效方法。对新修订《条例》的贯彻落实,要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机关工委要采取不同形式对机关各单位贯彻执行《条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推动在机关形成贯彻落实《条例》的长效机制。各单位机关党委对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也要有总体安排,将每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提出明确的时间要求,在每年底要集中一段时间检查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要认真总结贯彻落实《条例》、推进基层组织工作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表彰先进,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提升服务,在服务发展、服务基层组织、服务党员中有作为
《条例》规定,机关党组织的核心任务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并通过服务中心、建设队伍来巩固和发展机关党组织,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要坚持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是机关党建工作的立足点,体现了机关党建的价值所在。机关党建工作要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服务,就必须具备很强的中心意识、大局责任。有中心意识,才能找准位置、明确方向,讲大局责任;才能围绕中心、有所作为。机关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岗位职责不同,但不论从事哪项工作,都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自觉地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在推进经济建设的目标中去研究,放在富民强市的第一要务中去思考,放在党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中去安排。要坚持党建工作与经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总结考核,确保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工作的政治优势和保障作用,促进机关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要找准机关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从推动发展来谋划、开展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结合部门实际确立工作机制、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要坚持服务基层组织。胡锦涛同志曾强调指出,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科学化水平。近年来,我们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抓好理论武装、加强基层组织、改进机关作风、推进反腐倡廉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相比,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力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下大力气为基层组织建设搞好服务。为了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我们把基层党组织分为5个片,市直工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一个片,定期进行指导。同时,我们又建立了机关党委书记约谈制度,由市直工委班子成员对所属片的机关党委书记每年约谈一遍。多年来,我们坚持援建困难单位党组织的党员活动室、组织困难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学习培训及外出考察、为基层党组织订购报刊图书、对困难基层党支部给予了支持和帮扶,改善办公条件,在活动经费上给予一定倾斜。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注意解决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和活动场所等问题。我们还先后对在各项党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通报表彰。2011年已经对 10个“争创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的先进单位、12个被授予“示范性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室”的单位、30个被命名为“共产党员示范岗”的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通过表彰奖励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给予激励和肯定。
三要坚持服务基层党员。党建工作的核心是人,富有成效的党建工作才能够凝聚、调动和激励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强调做好基层党员服务工作,明确了做好服务基层党员的要求。要适应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变化的新特点,通过区分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关心基层党员,了解基层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基层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着力建立健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和党内表彰制度。阜阳市直工委将认真执行《条例》,既要为市委当好参谋、做好服务,又要为市直各单位党建工作当好助手、提供帮助。近年来,我们结合实际举办“大讲堂”、读书演讲、诗歌朗诵、书法摄影比赛、文体比赛、党员奉献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为广大党员提供展示特长和才华的平台,同时,又帮助广大党员修身养性、提高素质。我们还要求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对所属困难党员适时给予一定的关怀帮扶,每年利用重要节日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我们要求市直党务干部要牢固树立为基层服务、为党员服务的思想,把为基层服务、为党员服务工作做得更主动、更到位。
(作者:阜阳市直机关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