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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游局部署景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省旅游局认真贯彻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的相关会议和通知精神,作为牵头景区周边环境整治的“边长”单位,制订了《全省整治景区周边环境工作方案》,提出“两个纳入、一个统筹”的推进举措。
    两个纳入是指:将景区周边环境整治效果纳入创建4A以上景区的考核内容。实施A级旅游景区创建提升工程,对已挂牌的4A、5A级旅游景区周边环境进行督导,结合景区复核工作,一年不合格予以警示通报,三年不合格,按程序取消或降至相应等级;对申报创建4A级的旅游景区,除考核景区内部环境外,对景区周边环境状况也一并进行考核,凡景区周边环境脏乱差严重,影响游客观感和游览体验的,申报4A级旅游景区的不予通过初评,申报5A级旅游景区的,建议国家旅游局不予通过评审。将景区周边环境纳入旅游强县、优秀旅游乡镇考核内容。申报旅游强县的,重点查看所辖4A以上景区周边环境,申报优秀旅游乡镇的,重点查看所辖2A以上景区周边环境,凡景区周边环境较差,影响游客观感和游览体验的,不予通过评审。
    一个统筹是指:统筹引导旅游景区规划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积极指导各地编制、完善旅游专项规划,注重旅游规划与交通、城建、美好乡村建设等规划相衔接,督促各地严格按规划开展建设活动,从源头上杜绝景区周边无序建设、环境脏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