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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省直“三优”文明单位的决定

直工字[2008]35号

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省直“三优”文明单位的决定

 

省直各部委厅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近年来,省直各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主题,以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创建文明和谐单位为目标,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机关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与进步。省直工委研究决定:授予省委老干部局等38个新申报单位为2006-2007年度省直“三优”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再度确认省委办公厅等213个单位为2006-2007年度省直“三优”文明单位。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希望省直各单位要以受表彰的“三优”文明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时俱进,奋发进取,不断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2006-2007年度省直“三优”文明单位名单

 

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8年6月25日

报: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长臧世凯,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詹夏来

抄:省直文明委委员,省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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