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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1年度省直三优文明单位复查考评的通知

关于对2001年度省直“三优”文明单位复查考评的通知

省直有关厅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根据《安徽省直属机关创建“三优”文明单位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直文明委决定对2001年度“三优”文明单位进行综合复查考评。 

    一、考评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推进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安徽,加快实现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目标,以进一步改进省直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贯彻落实省直文明委关于“三优一做”活动的工作部署为主要内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评对本单位五年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回头看,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增强信心,认清差距,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创建工作更加健康地发展,为我省经济建设与构造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考评对象和方法
    1、这次复查考评的对象是2001年度荣获省直“三优”文明单位称号的:安徽省电力公司、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等4个厅局单位以及安徽省农科院原子能所、安徽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安徽省财政厅机关服务中心、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安徽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安徽省测绘院、安徽电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邮电大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脉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鑫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安徽省专利管理局、安徽省信息工程学校、安徽省直机关房屋统建办公室、省直机关汽车修理厂、省委办公厅机关招待所(九狮苑宾馆)、安徽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省金安实业总公司、安徽省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安徽省训练基地管理办公室、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徽省海事局等22个厅局辖二级单位。
    2、考评对照《安徽省直属机关“三优”文明单位考评实施细则》(直文明字[2006]02号)的规定,先行自查,省直文明委于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考评组分赴各单位进行复查考评,复查考评合格者,仍保留“三优”文明单位称号,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3、厅局辖二级单位的复查考评,由各厅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复查考评,省直文明办进行抽查。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扎扎实实做好日常工作,防止为了考评搞形式主义。
    2、各单位要坚持严要求,把自查考评的过程作为查找差距、提高标准要求的过程。
    3、请相关单位将直属单位的考评结果于10月底前报省直文明办。

省直机关文明委
2007年8月22日

抄:省直文明委委员、有关厅局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