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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2018GAJZ3219/JG2018-08- 0779)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2018GAJZ3219/JG2018-08-077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9月5日

开标日期:2018年9月27日

省直机关工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2018GAJZ3219/JG2018-08-0779)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玖仟陆佰零叁万陆仟伍佰柒拾柒元叁角壹分(¥96036577.31元)

工期:54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确保黄山杯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④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⑤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项目负责人:

①姓名:刘艳辉

②执业或职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③证书编号:00290452

投标人业绩:

①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先进科学技术研究院综合主楼;

②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平台二期项目一标段工程施工;

③广纳天润港城工程;

④湖滨公馆C-01#商业办公总承包工程;

⑤合肥市滨湖新区新建6所学校施工二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16号中建文化城二期办公楼1单元17层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玖仟陆佰陆拾陆万捌仟陆佰捌拾捌元肆角肆分(¥96668688.44元)

工期:540日历天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要求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④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⑤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项目负责人:

①姓名:卢明刚

②执业或职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③证书编号:00017129

投标人业绩:

①南宁市房产服务大厦;

②第一五三中心医院西区外科病房楼工程;

③信息工程大学学习资源中心;

④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保健综合楼项目;

⑤山东省妇幼保健院业务综合楼工程。

评标过程情况说明:

①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称: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②入围投标人技术标或商务标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③本项目有效值:94596028.65。

④未通过商务标审查的投标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招标人: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0551-62607630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何工、张工

电话:0551-62220281

公示期: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9月30日

本公示同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ahzfcg.gov.cn)、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fggzy.com/)、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www.youzhicai.com)发布。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551-62220112、62220155 。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8日